部落格有啥了不起 ?
想了很久……還是覺得……
1-6. 部落格其實沒有什麼了不起。
1. 可以明正言順咁分卦別人的私事囉。包括check別人住在那裏囉。 2. 可以好厚面皮咁給別人回應囉。 3. 可以把九唔答八的東西放上網囉。 4. 可以貼張靚仔/靚女相做頭像,然後當正自己係靚仔/靚女囉。 5. 可以扮專家囉。包括扮作家、食家、愛情專家、馬評家、影評人、時事評論員…… 6. 可以上榜囉。我個blog得零分都可以上榜,幾了不起! 以上內容,如有雷同,實屬巧合;不要找我算帳。 TO:豬仔包、砵仔糕、何故、腎煎鞭、mOn、馬丁人。我都想聽聽你們的高見,請比面寫幾句吧,遊戲規則請看下面,謝謝。
遊戲規則 ( 以下請 Copy )
1. 請先發文, 寫出六項您認為的「部落格有啥了不起 ?」可以是現象, 理由, 影響, 故事甚至只是一句話, 搞笑, 漫畫, 照片, 唱歌, 跳舞, 什麼形式都可以 !
2. 寫完之後, 請繼續點出六位 blogger, 到對方家留言通知, 把題目繼續傳遞下去, 被點中的 blogger 必須再點選六位 blogger, 如此論推…., 記得, 在你自己的文章最後, 要宣告自己點選了哪六位幸運兒, 並附上這六位的blog連結.
3. 最後, 記得使用引用功能, 把你的這篇文章, 引用回當初點名你的人的那篇文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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